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是職業衛生管理的核心環節,其標準體系涵蓋化學、物理、生物、放射性等多種危害類型。以下是國內主要檢測標準及關鍵要點,按危害類別分類整理:
一、化學因素檢測標準
1. 基礎規范
《GBZ 2.1-2019》
工作場所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(含300+種化學物質MAC、PC-TWA、PC-STEL限值)。
《GBZ/T 160-2007》
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方法(覆蓋85類化學物質,如苯系物、重金屬等)。
2. 重點檢測項目
檢測物質 | 標準方法 | 典型設備 |
---|
有機溶劑(苯、甲苯) | GBZ/T 160.42(溶劑解吸-氣相色譜法) | 氣相色譜儀(FID檢測器) |
粉塵(總塵/呼塵) | GBZ/T 192.1-2007(濾膜稱重法) | 個體采樣泵+濾膜盒 |
重金屬(鉛、汞) | GBZ/T 160.10(原子吸收光譜法) | 石墨爐原子吸收光譜儀 |
二、物理因素檢測標準
1. 噪聲
《GBZ/T 189.8-2007》
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(噪聲):要求A計權聲級測量,每日8小時等效聲級≤85dB(A)。
檢測設備:聲級計(需定期校準,精度±0.5dB)。
2. 高溫
《GBZ/T 189.7-2007》
高溫作業WBGT指數測量(濕球黑球溫度),露天作業WBGT≥30℃時需采取降溫措施。
3. 振動
《GBZ/T 189.9-2007》
手傳振動測量(4小時等能量頻率計權加速度限值5m/s²)。
三、生物因素檢測標準
《GBZ/T 238-2011》
職業性傳染病診斷標準(如布魯氏菌病、炭疽等病原體檢測方法)。
《WS/T 797-2022》
醫療機構生物安全實驗室操作規范(含氣溶膠采樣與病毒檢測技術)。
四、放射性因素檢測標準
《GBZ 128-2019》
職業性外照射個人監測規范(要求佩戴個人劑量計,年有效劑量限值20mSv)。
《GBZ 129-2016》
放射性核素內污染監測方法(尿液/糞便樣本的γ能譜分析)。
五、綜合性標準與流程
1. 采樣規范
《GBZ 159-2004》
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(明確定點采樣、個體采樣的布點原則)。
2. 職業健康監護
《GBZ 188-2014》
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(規定接觸不同危害因素的體檢項目與周期)。
六、特殊行業補充標準
石油化工
《GBZ/T 300-2017》石化行業苯系物檢測的特殊采樣要求。
煤礦
《AQ 4205-2008》煤礦粉塵濃度測定方法(增加呼吸性粉塵采樣器校準要求)。
電子制造業
《SJ/T 11743-2019》電子行業有機溶劑暴露限值補充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