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水檢測
檢測對象:工業廢水、生活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(COD)、生化需氧量(BOD)、重金屬(鉛、鎘、汞等)、pH值、氨氮、總磷/總氮等。
檢測標準: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8978-1996)、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8918-2002)。
廢氣排放檢測項目
廢氣排放檢測項目主要包括:
1、顆粒物檢測:關注工業排放中的固體顆粒,可能來源于燃燒、打磨、粉碎等工藝。
2、氮氧化物檢測:包括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,是廢氣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。
3、二氧化硫檢測:燃煤、燃油等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主要污染物之一,容易形成酸雨。
4、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檢測:包括苯、甲醛、甲苯等,在常溫下易揮發的有機物質。
5、氨氣檢測:工業生產和農業養殖中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之一。
廢氣排放檢測步驟
廢氣排放檢測步驟通常包括:
1、確定廢氣排放口和排放量:企業應對廢氣排放口進行定位和標識,并確定排放量。
2、選擇檢測機構:選擇具有資質和經驗的檢測機構進行廢氣檢測。
3、制定檢測方案:與檢測機構一起制定廢氣檢測方案,包括檢測方法、時間、地點、項目和指標等。
4、采樣和分析:按照檢測方案要求采集廢氣樣品,并交給檢測機構進行分析和檢測。
5、評估和報告:對檢測結果進行評估,并根據需要向相關部門報告,以便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廢氣污染問題。